布城7月18日——今天,一名律师在联邦法院五人庭上表示,刑法中将男性引诱已婚女性的条款是违宪的,应该被撤销。
律师Jayarubbiny Jayaraj的客户因引诱已婚女性而被控,她辩称,《刑法》第498条侵犯了女性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权利,因为该条款仅赋予丈夫对干预其婚姻者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她指出,这项规定应被宣布为违宪并予以废除。
Jayarubbiny还提到,这项规定对婚姻中的女性构成歧视,因为它将女性视为丈夫的财产,容易受到丈夫的虐待。
她表示,联邦宪法第8(2)条的修正案中包含“性别”一词,表明国会作为马来西亚的立法者,强调男女应被视为平等并享有相同的权利。
Jayarubbiny与律师Jay Moi Wei Jiun和Puteri Batrisyia Abdul Latif代表一名商人向联邦法院提出宪法问题,质疑刑事法典第498条文是否违宪,因为它违反了联邦宪法第8(1)(2)条关于法律面前平等和性别歧视的规定。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门团马、马来亚首席法官拿督穆罕默德扎比丁莫哈末迪亚及其他法官今天对此事进行了讨论。
这名53岁的商人在2020年于八打岭查亚地方法院被控,因在2018年于雪兰莪州的一间公寓引诱一名已婚女子,此前该女子的丈夫已向警方报案。
根据《刑法》第498条,如果罪名成立,该男子可被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今年3月,沙阿南高等法院批准了该男子的申请,将宪法问题提交联邦法院,由法院作出裁决。
与此同时,副检控官拿督尤塞尼阿玛·阿卜杜勒·卡里姆在民进党埃尤金祥的协助下表示,第498条文符合宪法,并未违反联邦宪法第8(1)(2)条。
他说,这一规定并非歧视性法律,并补充道,婚姻中的女性不能与男性一概而论,特别是在免受暴力和犯罪保护方面,因为标准不同。
他还补充说,第498条的目的是保护丈夫维持婚姻的权利。
法庭在聆讯结束后,法官滕古迈蒙告知各方,法庭将保留其决定。——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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